誠征各地經銷,歡迎來人來電垂詢。
一、代理經銷資格
1、 有獨立的法人資格,能夠按當地規定納稅正當經營,并有固定的經營場所。主要征摹對象為銷售代理公司、 商行、商場、批發店及其他。 2、 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,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資信。 3、 具有食品飲料市場推廣和銷售管理經驗。 4、 在該銷售區域要有一套自己的健全的銷售網絡及銷售人員。 5、 具有一定的貨物配送能力和強有力的市場監控能力。 6、 具備強烈的事業上進心,接受新鮮事物的意識及與臺富戰略合作的愿望。 7、 具有相對穩定的客源及較強潛在顧客的開發能力。 8、 具有口岸優勢和開辟區域性專柜銷售經驗。
二、原則及經銷區域
1、 省級代理商,首批提貨額為8-10萬元; 2、 省會城市及所屬縣區提貨額為5萬元; 3、 地級市及所屬縣區提貨額為3萬元; 4、 縣級市及所屬區域提貨額為1萬元;
三、 全方位支持,確保經銷商的獲利空間 1、 區域內獨家經銷,確保經銷商利益; 2、 配送產品有關宣傳廣告單張; 3、 策劃區域性市場啟動的宣傳活動;
四、經銷代理商管理條款原則 1、 不侵犯他人市場,不被他人侵犯市場; 2、 不擾亂自己市場,不損害他人市場; 3、 不被他人損害市場,不損害自己市場。 違反以上條款,按有關經銷代理條款處罰或終止合同。
五、 目標獎勵政策 1、 年完成金額達到300萬元以上,返利潤率3% 2、 年完成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,返利潤率2% 3、 年完成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,返利潤率1% 備注:以企業實際簽約為準
電話:0898-66755630 66755635 傳真:0898-667121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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